近期,陕西省大荔县纪委监察局印制下发了《大荔县关于开展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维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秩序,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
该《方案》明确了清理的依据和内容、存在问题的处理、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要求。此次清理以《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主要包括: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它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它方式,允许其它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者承接工程;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可以认定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对清理检查发现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该县工治办依法进行分类处理。同时,将企业或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列为不良行为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