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读:内蒙古发改委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一,推动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代自治区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多次征求各厅局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自治区政府以内政发[2011]65号文发布实施,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区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为尽快建立自治区招标投标厅际协调机制,我委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招标投标厅际协调机制暂行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招标投标厅际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并征求了相关厅局意见;为了强化我委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工作,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制度》;为规范全区招投标公告发布制度,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重要制度。
第三,完善“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委托自治区招标投标协会,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内蒙古招标投标网”的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计划年底前完成平台的建设完善工作。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信息必须通过“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向社会公开。
第四,就招标投标管理、行政风险防范等开展调研。组织了由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铁钢带队,相关处室参加的调研组,赴山西省、北京市就招标投标管理、行政风险防范等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为我委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建立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打下了较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