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
矿产资源利用与冶金研究所所长选聘公告
根据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展和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矿产资源利用与冶金研究所所长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内科院)是自治区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深做实“科技兴蒙”行动而组建的自治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打造的具有示范性、开放性、平台型的自治区级新型研发机构。以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农牧业、生态环保、战略资源为重点研究领域和研发方向;以打造区域创新资源集聚高地、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特区和自治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者为建设目标。内科院实行全新的人才引、育、留、用政策。按照能力和贡献,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等方式,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科研人员及团队实施股权、期权和现金分红等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措施。
矿产资源利用与冶金研究所(以下简称“矿冶所”)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冶金研究院,2021年转隶到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为内科院内设专业研究机构。职能是围绕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冶金新材料研发推广两大任务,开展采矿、选矿、冶炼、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与联合攻关,打造以战略矿产资源深度综合利用和冶金新材料技术研发为引领的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团队培养的科技创新平台。矿冶所现拥有3000多平米固定实验研究场所,被自治区科技厅确定为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试点单位之一。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专项“中国-蒙古国选矿工艺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是自治区唯一在矿产资源领域科技合作的国家级平台。
二、选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选聘岗位
矿产资源利用与冶金研究所所长。
(二)应聘条件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 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表达能力,具有全局观念、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作风正派,对矿冶所的发展具有前瞻性战略构思。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岗位条件:
1.学科专业条件:拥有高校、科研机构或高科技企业采矿、选矿、冶金、材料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学术造诣深厚,学术成果突出,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2.资历要求: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能力突出者可放宽至60岁);熟悉国际科技合作或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者优先。
3.素质要求:具有国际学术视野,拥有高校(院所)管理工作经历,或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平台管理工作经历,或大型科技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或曾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或被列入个人失信信息库的。
2.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者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自发布公告起,有意应聘者填报《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引进人才申报表》《诚信承诺书》,将个人简历及相关学历认证报告、代表性论文的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主持的科研项目任务书及获奖证书等报名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扫描版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imast_rlb@imast.ac.cn),邮件主题以“应聘矿冶所所长+姓名”命名。
(二)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简历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年龄、学历及相关工作经验等。
(三)面试评估
内科院组织成立面试评估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知识储备、任职规划等做系统评估。
(四)体检与考察
通过面试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考察,全部合格后,协商工作目标、考核指标、薪酬待遇等内容。
(五)确定聘用人选
综合考虑面试、考察结果及双方协商内容等情况,提交内科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公开选聘矿冶所所长实行聘期制和合同化管理使用,原则上需全职在内科院矿冶所工作,人事档案、社保关系等可不调转。根据选聘人员情况,可提供年薪50-120万元,安家费80-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00-5000万元,具体面议并以最终签订的聘用协议为准。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路红霞
联系电话:0471-5262056
附件:
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