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2(2006)
[背景材料]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l: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遗失工程某部位设计图纸,施工人员凭经验施工,现场监理员发现时,该部位的施工已经完毕。监理员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到现场后,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对该部位结构进行核算。经设计单位核算,该部位结构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设计单位电话告知建设单位,可以不作处理。
事件2:由于事件2的发生,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该部位工程不予计量;施工单位认为停工造成了工期拖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工程延期申请。
事件3:主体结构施工时,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施工现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损坏,导致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
事件4:施工单位为了确保安装质量,在施工组织设计原定检测计划的基础上,又委托一家检测单位加强安装过程的检测。安装工程结束时,施工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支付其增加的检测费用,但被总监理工程师拒绝。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该部位结构是否可以验收?为什么?
2.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对该部位工程不予计量是否正确?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该批准工程延期申请?为什么?
3. 事件3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
4. 事件4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1.(1) 不妥之处有如下几处。
①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而是凭经验施工不妥。
理由: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②监理员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不妥。
理由: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
③设计单位经核管,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便电话告知建设单位不妥。
理由:设计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2) 该部位结构可以验收。
理由:根据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处理中的规定,经原设计单位核管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适应功能的,可以予以验收。
2.解答如下。
(1)建立机构对该部位不予计量准确。
理由:经设计单位核管、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予以验收,应给予计量。
(2)监理机构不应批准工程延期的申请。
理由:对索赔报告中要求延期的工期,首先要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属于不可原谅的延期;只有承包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延迟,才是可原谅的延期。只有可原谅的延期不烦你才能批准顺延合同工期。本题中停工是由于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造成的,属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施工进度拖后,因此不应批准工程延期的申请。
3. 本题考核不可抗力事件的合同责任划分。
(1)工期索赔成立。
理由: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发生的不可抗力,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费用索赔成立。
理由: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的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因此,本题中不可抗力导致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有发包人承担。因此,本题中不可抗力导致施工现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