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l项监理工程应同意给予施工单位费用补偿。因为修改设计造成了施工单位的全场性停工,可能造成人工调动,生产率下降及机械设备闲置等。但背景材料中所列的计算方法不正确,因为管理费的计算不能以合同总价为基数乘相应费率,而应以直接费为基数乘相应的费率来计算,利润包括在实施的工程内容价格内,不给以利润补偿,所以监理工程师不应同意以上提出的索赔费用,而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计算。
对每2条监理工程师不应同意其索赔要求。因这一保证质量措施是施工单位的技术措施,而不是规范、设计、合同的要求,所以这一措施造成的成本增加应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