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 8年第三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 上官士青等40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 ) :
王金花等29人符合一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 ) .胡向军等2人不符合一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
件(附件6 ) :张秀梅等46人符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 ) ; 张宇鹏等37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
册条件(附件4 ) ;马升勇等17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 ) , 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
2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
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 100037 ,联系电话: 010-68318924 )。举报及反映材
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 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