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
3.1低压电力配电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
低压配电电压应为220/380V,配电系统的形式宜采用单相二线制、两相三线制、三相四线制;
正常环境的车间和建筑物内,小容量且无特殊要求时,树干式配线;
当用电设备容量大(多大算大?)或负荷重要,或在潮湿、腐蚀环境中,采用放射式配线;
当集中用电设备距供电点较远,容量很小(5台以下,总容量不大于10KW)的情况下,链式配电;
不同流水线或互为备用的生产机组,宜由不同的母线或线路配电,同一流水线使用同一母线;
高层建筑物内,楼层配电宜采用树干式配线,大容量用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配线;
民用建筑 物内,重要负荷双电源切换就在线路末端进行;
单相配电力求平衡,在TN及TT系统中,Y,yno接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单相负荷在中性线上的不平衡电流不得超过25%。且任一相的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值;
冲击负荷和容量较大的电焊设备,宜与其他负荷分开,使用单独的配电线路;
大厂房可分车间或工段配电,多层宜分层设置配电箱,每个生产小组可考虑设单独的电源开关,实验室每个房间宜设单独的电源开关;
需要备用电源的车间或建筑,与邻近车间或建筑设低压联络线,相邻变电所之间宜设联络线;
3.2照明配电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
正常照明电源宜与电力负荷合用变压器,当冲击负荷较大时应分别设变压器;
,频率容差5%,频率和电压偏差对电动机的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4.3低压断路器:50HZ,额定电压1140V以下,,直流1500V以下。安装类别,I类无产品,II类-负载水平级,直接控制负载,III类-配电水平级,配电箱中直接接自干线。IV类-电源水平级,电源进线处。
触头上的氧化物和尘垢堆积,会导致触点发热,影响断路器的寿命和性能。
4.4断路器的脱扣器的型式:
分励脱扣器,给以分励电流;过电流脱扣器;瞬时脱扣器;定时限脱扣器,长、短延时;反时限脱扣器,长、短延时;欠夺脱扣器,瞬时、短时;其他脱扣器。
4.5热继电器:1997.12.31淘汰双金属片JR系列热继电器。性能指标落后,功耗高。代这以电动机综合保护器JRD系列,具有过载、过电流、缺相、断相负载超温,三相电流不平衡多功能保护。定、反时限,动作后自保持、手动复位。
线路敷设
5.1接户线:1KV以下的低压接户线对地距离不应小于2.54米,通车街道6.0米,人行道3.5米,胡同3.0米。
5.2钢管布线:建筑物顶棚内,宜使用钢管。有弯曲时,导线总截面小于管截面40%,无弯曲时,导线总截面小于管截面60%,钢管内所有导线的电流和应等于0(不平衡电流在管材内引发涡流效应,引起电损,管内温升,损坏导线绝缘)。
无弯30米,一弯20米,三弯8米,设拉线盒困难时,应加粗管径,每两个120-150度的弯折算成一个弯。管径控制,最大管径不在于不应超过板厚1/3。交叉重叠高度小于板厚的2/3。
5.3硬质塑料管布线:建筑物顶棚内,为可燃装修材料时,应使用难燃型硬质塑料管。有弯曲时,导线总截面小于管截面40%,无弯曲时,导线总截面小于管截面60%,
无弯30米,一弯20米,三弯8米,设拉线盒困难时,应加粗管径,每两个120-150度的弯折算成一个弯。管径控制,最大管径不在于不应超过板厚1/3。交叉重叠高度小于板厚的2/3。
管内或线槽内穿设导线不能存在结头,或T结。
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或接零但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导体。
塑料线槽可在顶棚内作为弱电导线的,弱电为非载流导体。
5.4电缆桥架:
水平桥架高度不宜低于2.5米,垂直桥架距地1.8米以下应设金属盖板保护。电气专用房除外。
多层敷设,控制电缆间不应小于0.2米,电力电缆不应小于0.9米,弱电与电力电缆不应小于0.5米,上部距顶或障碍物不应小于0.3米。同一高度的桥架,检修距离不宜小于0.6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