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缴费时间 |
缴费标准 |
资格审核时间 |
四川省 |
8月24-9月21日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69元,其余2个科目每人每科65元。 |
8月23-9月20日 |
重庆市 |
8月25-9月6日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综合能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新考生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
考后审核 |
江苏省 |
截止9月6日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
8月24-9月3日 |
江西省 |
截止9月11日 |
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执行。 |
9月3-9月7日 |
贵州省 |
截止9月20日 |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0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5元。 |
报名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 |
山西省 |
9月18日-9月21日 |
详见官方考务公告 |
9月3日-9月7日 |
湖北省 |
9月4日-9月18日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65元/人·科;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69元/人·科。 |
9月4日-9月17日 |
吉林省 |
8月24-9月6日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务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9元。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0元 |
考后审核 |
河南省 |
9月14日-21日 |
客观题每人每科收费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费69元(均含上缴国家费用)。 |
考后审核 |
青海省 |
9月11日-23日 |
|
9月11日-21日 |
新疆 |
8月31日-9月19日 |
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客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主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59元。 |
8月31日-9月19日 |
天津市 |
9月17日-20日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4元。 |
老考生不需要资格审核,“新考生”和“异地考生”9月10日至13日 |
辽宁省 |
9月6日-9月23日 |
考试费用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69元/科,《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65元/科标准收取。 |
9月6日-9月21日 |
山东省 |
9月7日-9月23日 |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
截止9月21日 |
甘肃省 |
9月5-9月15日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89元。 |
9月5-9月15日 |
黑龙江省 |
9月12-9月21日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57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63元。 |
9月12-9月19日 |
西藏 |
8月27日-9月20日 |
按照相关收费文件规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收费标准为85元/科; |
8月27日至9月19日 |
北京市 |
新考生:9月17日至9月23日,老考生:9月3日-9月23日 |
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
新考生:9月20日至9月21日 |
宁夏省 |
9月10日-23日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两个科目每人每科75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80元。 |
9月10日至9月14日 |
福建省 |
8月27日-9月14日 |
其中《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科79元标准收取,《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按每科65元标准收取。 |
9月6日至9月7日 |
河北省 |
截止时间9月21日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5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其余2个科目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
9月6日至14日 |
内蒙古 |
截止时间9月20日 |
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9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5元。 |
9月17日至9月18日 |
浙江省 |
9月3日-9月12日 |
考试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70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 |
考后资格审核 |
陕西省 |
8月24日-9月4日 |
收费标准为:客观每人每科55,主观每人每科59元。 |
9月24日至9月3日 |
上海 |
9月4日起 |
不收取考试费用 |
9月12日至9月15日 |
安徽省 |
截止时间9月23日 |
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1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9元的标准收取,合计客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9元。 |
截止9月16日 |
广西省 |
新考生和异地(外省)老考生: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老考生:2018年8月23日9∶00至2018年9月18日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5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9元。 |
9月12日至9月13日 |
海南省 |
8月23日-9月7日 |
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60元/人·科。 |
8月23日至9月7日 |
湖南省 |
截止9月19日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 |
考后审核 |
云南省 |
截止9月23日 |
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65.00元/每人每科。 |
9月12日-9月21日 |
广东省 |
9月7-9月21日 |
客观题按每科60元收取,主观题按每科74元收取。 |
考后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