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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之民法学(二)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之民法学(二)预览_试题下载  

  参考答案:

 

  1、 D

  解析:本题考查熟人管辖权。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是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D选项即适用属人管辖原则。A选项为属地管辖原则,B、C选项为外国公民,分别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及保护原则

 

  2、 D

  解析:本题考查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1年12月7日《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实行期间: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因此本题答案为D

 

  3、 B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责任年龄。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私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八种犯罪才应当免刑事责任。故甲15周岁时的盗窃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副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本题答案为B

 

  4、 C

  解析:本题考查身份犯。一般而言,犯罪之成立,与犯人之身份无关,但在诺干情形,刑法将“身份”或者“其他特定关系”规定为构成要件或刑罚加减或免除之原因者,此种犯罪为“身份犯”。反之,刑法上多数犯罪,原则上于行为人之资格并未设限,即为“非身份犯”,又称“普通犯”。可见本案所指并不是身份犯。“亲告罪”是指受害人告诉才构成犯罪,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的侵害事实的发生也不予处理。刑法规定的亲告罪包括五种罪名: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故选C

 

  5、 B

  解析:本题考查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由于刑事责任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也不认为其构成犯罪。故本题答案为B

 

  6、 C

  解析本题考查罪过。刑法意义上的罪过,从心理学的角度上讲,具备两个基本的心理要素,这就是:认识和分辩事务的意识因素;决定和控制自己行为的意思因素,但作为刑法上的罪过要求是,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表现为危害社会的行为并构成犯罪,包括故意和过失两方面。本题答案为C

 

  7、 C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根据这一规定,是、对于中止犯,只要其犯罪行为没有实际造成损害结果,则定其罪而免其刑。如果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的,则应当减轻处罚。造成损害应为非犯罪既遂结果的损害。而法定最低刑,并不笼统的指特定具体犯罪相适应的法定刑所包括的具体量刑幅度的最低刑。故故选C

 

  8、A

  解析:本题考查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国(边)镜的行为。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显然甲的行为因认定为走私淫秽物品罪。

 

  9\B

  解析:本题考查盗窃弹药罪。盗窃弹药罪是指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盗窃弹药罪后私藏家中,不能认定为数罪进行处罚,而应按一个盗窃弹药罪定罪从重处罚。

 

  10、D

  解析:本题考查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甲所实施的行为包括两个行为,前一个行为系抢劫毒品行为,构成抢劫罪,后一个行为为贩卖毒品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由于后一个行为并不是前一行为的必然延续的阶段,不可吸收为一罪。甲的行为应以抢劫罪、贩卖毒品数罪并罚。

 

  11、AB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渊源。我国刑法渊源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A为刑法典,B为单行刑法,C为附属刑法。

 

  12、ABD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的为完成形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在犯罪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停止下来所呈现的状态,这种停止不是暂时性的停顿,而是结局性的停止,即该犯罪行为由于某种员应不可能继续向前发展,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能为犯罪事实预备行为,没有出现法益侵害结果时,不可能成立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一般也不可能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在没有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的情况下,也难以认定行为人有间接故意。应此,通说认为,间接故意犯罪不可能有未完成形态。

 

  13、BD

  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如果行为人与他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且在共同犯罪的故意支配下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也不一定适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这种形态如,部分聚众犯罪、集团犯罪仅处罚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这时就不适用总则规定;刑法分则中部分教唆行为、帮助行为作为另一个罪名犯作特别规定,如: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盗窃案共同犯罪中,若出现转化为抢劫罪之情形,则不按同一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选BD

 

  14、ABCD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责任的种类。广义上的刑事责任包括了选项中的四种情形,有期徒刑、责令赔礼道歉、免于刑事责任、责令具结悔过书。

  15、ABCD

 

  解析:本题考点自首。犯罪分子在司法机关控下,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不同犯罪罪刑,属于自首;交代同种罪行,但由于司法机关并无掌握原来犯罪成立事实,在此范围以外的同种罪行仍应作为司法机关未掌握的犯罪,属于自首;单位犯罪在C、D两种情形下,属于主动投案自首的情节。

 

  16、答案(1)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同时又造成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果,刑法对其规定较重法定刑的情况。

  (2)其构成特征是:①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②行为产生了基本构成以外的重结果③行为人对加重结果有过错。④刑法规定了比基本犯罪较重的法定刑

 

  17、答案(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私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交通肇事的构成要件:1、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3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和非交通运输的人员。4主观方面是过失

 

  18、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犯罪分子。主犯分为: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只有在认定犯罪集团的前提下才能认定这种类型的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通常表现为:负责组建犯罪集团;召集、网罗犯罪成员;策划、制定犯罪活动计划;不知犯罪任务;智慧犯罪集团成员进行具体犯罪活动:等等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三类:

  1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即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起组织、领导作用,但积极参与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的骨干成员。

  2某些聚众犯罪者的首要分子及骨干分子。根据刑法规定,聚众犯罪可分为三类;一是参与违法活动的人都构成犯罪的聚众犯罪;二是聚众进行违法活动的周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构成犯罪,而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的聚众犯罪。第一种聚众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以及虽然不起主要作用但在聚众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主犯;第二种聚众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也是主犯;在第三种聚众犯罪中,首要分子是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只有一个首要分子,就不存在主犯的问题。

  (1) 在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五、案例分析题

  19、(1)甲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将200万元国有资金借给个人使用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甲收受乙5万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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