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中国法制史
第一节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基本要求:
了解:先秦法制主要内容、秦汉律的主要内容,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法制思想、出礼入刑,秋冬行刑,八议、五服制罪。
熟悉:汉代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春秋决狱,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法制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德主刑辅) 先秦法制主要内容 (出礼入刑五刑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铸刑书与铸刑鼎 《法经》) 秦汉律的主要内容(罪名与刑罚文景帝废肉刑亲 亲得相首匿)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名例律八议五服制罪) 司法制度(大司寇五听三刺廷尉春秋决狱秋冬行刑)
第二节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
基本要求:
了解:永徽律疏,六赃,五刑,宋刑统与编敕、契约与婚姻继承法规,元代四等人制度,明律与明大诰,明清会典,罪名与刑罚,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中华法系,十恶、保辜,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清律与例。
熟悉:翻异别勘,审级管辖,会审,死刑复奏,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永徽律疏与中华法系十恶六赃保辜五刑与刑罚原则(公罪与私罪 自首与类推化外人) 宋刑统与编敕契约与婚姻继承法规元代四等人制度明律与明大诰清律与例罪名与刑罚 (折杖法刺配 凌迟奸党罪) 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明刑弼教重其所重轻其所轻故杀与谋杀) 司法制度(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与都察院提点刑狱司与提刑接察使司刑讯与仇嫌回避原 则翻异别勘 审级管辖廷杖与厂卫会审死刑复奏)
第三节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制
基本要求:
了解:清末主要修律内容,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理解:清末“预备立宪”。
熟悉:这一时期的宪法性文件,并能够分析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