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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

作者:编辑部Sunshine 文章来源:国和网校 发布时间:2011-11-02

关于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预览_预测试题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张,并签字确认。

  6.报考条件中列举其它的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现场缴费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费用。各市收到考试费用同时登陆网站后台将已缴费考生做缴费标记,并将报名统计表(附件2)填写完整,于2011年3月19日前传真到省人事考试院(0551-2862212)。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2011年6月7日至10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201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费按每科72元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皖人发〔2002〕78号文件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规定执行。

  2011年上半年资格考试种类多、时间紧,考务工作十分繁重,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2.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相关文件1:关于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
关于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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