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炭资源丰富,探明储量仅次于美国和俄罗斯,居世界第三位,产量居世界第一位,2011年煤炭产量达到35.2亿吨,是2001年的2.5倍。在煤炭工业迅猛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煤炭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治理滞后等问题,其中小煤矿“掠夺式”开采引发的问题尤为突出。为解决上述问题,2005年6月、2005年8月,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自此,打响了我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和非法煤矿的“攻坚战”。有关资料显示,至2009年底,全国小煤矿数量减少至11431处。
为加快煤炭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工作的进程,2010年10月,国务院转发了《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有关资料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关闭小煤矿9616 处,淘汰落后产能5.4 亿吨。2010年,年产能30 万吨以下小煤矿减少到1 万处以内,产量比重由2005年的45%下降到22%。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仍是“十二五”期间的重点任务。
我国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中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资源整合项目缺乏规划层面的环保要求。由于资源整合工作归口地方管理,矿区规划中一般未对资源整合区进行评价,而资源整合方案编制中也未开展规划环评工作。二是被整合煤矿遗留环保问题多。小煤矿运营期,建设单位往往只注重煤炭产量,不是很注重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地下水资源保护等环境保护工作,造成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或运行效果不佳、生态破坏未及时恢复等问题。三是资源整合类项目未批先建现象突出。环保部已审批的10个资源整合项目中有5个项目违法开工,违法开工比例达到50%,未批先建违法开工的资源整合项目中大部分未开展施工环境监理工作,施工中往往造成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四是资源整合项目环评质量有待提高。煤炭资源整合类型的多样化加大了工程内容、依托关系、被整合煤矿遗留环保问题的梳理难度,各评价单位对新颁布实施的地下水、生态、煤炭采选导则的理解及应用存在的差异,导致环评文件质量参差不齐、整体水平不高。
针对煤炭资源整合类项目存在的上述问题,提出了做好煤炭资源整合环保工作的对策建议。一是进一步发挥规划环评的指导作用。在编制小煤矿整合方案过程中开展规划环评,或者对已通过审查的含有地方资源整合区的矿区规划进行补充评价。使规划环评真正发挥对项目环评科学指导作用和对小煤矿整合区的污染防治、综合利用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等统筹决策作用。二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强化环保欠账整治措施。在项目评估与审批中应严格把关,强化生态恢复与污染防治措施,提高矿井水、煤矸石、高瓦斯等综合利用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落实“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保战略方针。三是加强各部门沟通,强化环保监管。必要时对违法开工严重的企业、区域实施企业限批、区域限批,逐步杜绝违法开工现象。四是加强对评价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开展地下水导则、生态导则及煤炭采选工程导则、资源整合类项目环评重点的专题培训,统一认识与理解,抓住资源整合类项目环评的重点与要点,提高环评文件质量。五是完善环评管理程序,落实环保措施。建议煤炭项目开展阶段性环评、阶段性验收或环境影响后评价,促使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