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肠易激综合征的临床表现及诊断-口腔执业医师复习辅导,国和网校整理有关知识分享如下,希望对大家复习2020年口腔执业医师《专业综合》考试大纲内容有所帮助。
临床表现:
肠易激综合征无特异性症状,但相对于器质性胃肠疾病,具有一些特点:起病缓慢,间歇性发作;病程长但全身健康状况不受影响;症状的出现或加重常与精神因素或应激状态有关;白天明显,夜间睡眠后减轻。
1.症状
(1)腹痛或腹部不适 是IBS的主要症状,伴有大便次数或形状的异常,腹痛多于排便后缓解,部分病人易在进食后出现,腹痛可发生于腹部任何部位,局限性或弥漫性,疼痛性质多样。腹痛不会进行性加重,夜间睡眠后极少有痛醒者。
(2)腹泻 ①持续性或间歇性腹泻,粪量少,呈糊状,含大量黏液;②禁食72小时后症状消失;③夜间不出现,有别于器质性疾患;④部分患者可因进食诱发;⑤患者可有腹泻与便秘交替现象。
(3)便秘 排便困难,大便干结,量少,可带较多黏液,便秘可间断或与腹泻相交替,常伴排便不尽感。
(4)腹胀 白天较重,尤其在午后,夜间睡眠后减轻。
(5)上胃肠道症状 近半数患者有胃烧灼感、恶心、呕吐等上胃肠道症状。
(6)肠外症状 背痛、头痛、心悸、尿频、尿急、性功能障碍等胃肠外表现较器质性肠病显著多见,部分病人尚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精神异常表现,如焦虑、抑郁、紧张等。
2.体征
通常无阳性发现,或仅有腹部轻压痛。部分患者有多汗,脉快,血压高等自主神经失调表现,有时可于腹部触及乙状结肠曲或痛性肠襻。直肠指检可感到肛门痉挛、张力高,可有触痛。
诊断:
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以症状学为依据,诊断建立在排除器质性疾病的基础上,推荐采用目前国际公认的IBS罗马Ⅲ诊断标准:
反复发作的腹痛或不适(不适意味着感觉不舒服而非疼痛),最近3个月内每个月至少有3天出现症状,合并以下2条或多条:①排便后症状缓解;②发作时伴有排便频率改变;③发作时伴有大便性状(外观)改变。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符合以上标准。
以下症状对诊断具有支持意义,包括①排便频率异常(每周排便少于3次,或每日排便多于3次);②粪便性状异常(干粪球或硬粪,或糊状粪/稀水粪);③排便费力;④排便急迫感、排便不尽、排黏液便以及腹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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