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物分类
按照传统的分类,致癌物可分为:引发物或启动物、促癌物与催展物。这是按照不同化合物在致癌过程中所表现的作用来划分的。但实际上有些化学物质只具有单一作用,而有些则往往几种作用兼而有之。以砷化合物为例,它可能主要在肿瘤发展期起作用。砷及其化合物可引起明显的基因扩增,而基因扩增与肿瘤发展程度有密切关系。人类接触砷见肺癌发病率增高,但停止接触后,在一段时间内不见发病率下降,这种现象亦支持砷作用于致癌过程后期的观点。由此可见砷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催展物。它同时具有启动、促癌作用。对于具有多种作用的致癌物一般称之为完全致癌物(C)。在80年代初期有人提出按照作用机制将致癌物分为遗传毒性致癌物(G)与非遗传毒性致癌物(N)。这是以致癌作用靶子来划分的。遗传毒性致癌物是指以DNA为作用靶子的化学物质。近年大量研究表明:有些致癌物是可以通过作用于DNA以外其它大分子,通过非遗传机制诱发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