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2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2〕1669号)精神,现将2012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注册申请人应根据发改投资〔2005〕983号文及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注册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注册类别和申请人范围
(一)初始注册:2003~2012年合法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尚未初始注册的;注册有效期已过,未参加继续注册的;准予预注册后,执业单位未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
(二)变更注册:已获得注册证,要求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包括变更执业单位、变更专业。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应首先申请办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单位的变更注册,再重新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三)继续注册:2009年12月18日获得初始注册或继续注册,注册有效期将于2012年12月到期,需要继续注册的。
(四)注销注册:已获得注册证,应予注销注册的。
三、申报时间和报送材料地点
注册申请人应在2012年8月12日之前向河南省工程咨询协会报送申请材料。
河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A座1903房间
联系人:翟群缀 魏向萍
电话:0371—6386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