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3〕10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8号)规定,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 满分 |
合格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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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120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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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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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均为100分 |
均为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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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
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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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
按照上述标准,经核准,我省李鑫等324位考生考试成绩合格。请合格考生届时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查询发证公告,并根据公告中指定的时间及地址领取合格证书及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