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校准规范的制定
按我国目前的管理形式,有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和各类实验室校准规范。JJF1071-200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对校准规范的编写要求已作了明确规定,当没有可供依据的国家校准规范时,各类实验室可以参照此规范编写试验时使用的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的制定、修订应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于各类校准实验室自行编写和制定校准规范的要求,在JJF1069-2000《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7.3.2节已作了规定。开展校准时,如无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应尽可能使用公开发布的,如国际的(包括地区的)或国家的标准或技术规范,或参考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实验室应确保其使用的标准或技术规范经过确认和审批,且是现行有效版本。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或技术规范加以补充,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
当顾客未指定所用的校准方法时,校准实验室应选择由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规定的,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最新公布的,或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校准实验室依据JJF1071-200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制定的方法如能满足顾客的预期用途并经过验证和方法确认后可以使用。所选用的方法应通知顾客。
各类校准实验室编写的计量校准规范,应经方法确认。确认是通过核查并提供客观证据,以证实某一特定预期用途的特殊要求得到满足。如果校准方法有变更.要重薪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