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 解析:详见《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 注册测绘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测绘师称谓;
(二)保管和使用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三)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执业活动;
(四)接受继续教育;
(五)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向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六)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七)对侵犯本人执业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2.【C】 解析:详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不得超过乙级。测
绘资质单位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取得乙级测绘资质满 2 年。申请的专业范围只设
甲级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只设甲级测绘资质。
3.【C】 解析:1︰5 万比例尺地形图为国家机密级测绘成果资料,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
定》第三十二条 测绘单位在从事测绘活动中,因泄露国家秘密被国家安全机关查处的,测
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注销其《测绘资质证书》。
4.【B】 解析:详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单位受到测
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计入该单位的严重失信信息,自该信息生
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或者新增专业范围。
5.【A】 解析:详见《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国家测绘局为注册测绘师
资格的注册审批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注册测绘师资
格的注册审查工作。
6.【B】 解析: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7.【C】 解析: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8.【B】 解析:详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依照
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分包的,分包出的任务由总承包方向发包方负完全责任。
9.【C】 解析: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测绘成果质
量不合格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C】 解析:详见《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是注册测绘师
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在每个注册期内,注册测绘师应
按规定完成本专业的继续教育。注册测绘师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在一个注册
期内必修课和选修课均为 60 学时。
11.【B】解析:详见《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
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编制要求和基础测绘中
长期规划以及当年国家经济建设的实际需要,编制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
12.【B】 解析:详见《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
绘师注册证》每一注册有效期为 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
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测绘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测绘师本人保管、使用。
13.【B】 解析: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
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14.【C】 解析:详见《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辅导教材(16 版)第 105 页。“CH/T”
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推荐性标准。
15.【A】 解析:详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测绘单位应建立合同
评审制度,确保具有满足合同要求的实施能力。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实施,应坚持先设计
后生产,不允许边设计边生产,禁止没有设计进行生产。技术设计文件需要审核的,由
项目委托方审核批准后实施。
16. 【B】 解析: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二条 本法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
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17. 【B】 解析:详见《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测绘作业证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注
册核准。每次注册核准有效期为三年。注册核准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各测绘单位应当将测
绘作业证送交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市
(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核准。过期不注册核准的测绘作业证无效。
18.【B】 解析:详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19.【C】 解析:详见《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通用标准 3.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专业
范围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
20.【B】 解析:详见《外国的组织和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外国的组织或
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测绘,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依法采取合
资、合作的形式(以下简称合资、合作测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