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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技术设计规定(16)

点击查看: 《测绘技术依据和规范》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各专业技术设计书的内容和要求

F.1 大地测量

F.1.1 任务概述

   说明任务来源、目的、任务量、测区范围和行政隶属等基本情况。

F.1.2.1 测区自然地理概况和已有资料情况

   根据需要说明与设计方案或作业有关的测区自然地理概况,内容可包括测区地理特征、居民地、交通、气候情况和困难类别等。

F.1.2.2.已有资料情况

   说明哟有资料的数量、形式、施测年代、采用的坐标系统,高程和重力基准,资料的主要质量情况和评价、利用的可能性和利用方案等。

F.1.3 引用文件

  说明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写中所引用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技术文件。文件一经引用,便构成专业技术设计书内容的一部分。

F.1.4 主要技术指标

  说明作业或成果的坐标系、高程基准、重力基准、时间系统、投影方法、精度或技术等级以及其他主要技术指标等。

F.1.5 设计方案

F.1.5.1 选点、埋石

设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a. 规定作业所需的主要装备、工具、材料和其它设施。

b. 规定作业过程、各工序作业方法和精度质量的要求。

1) 选点:

——测量线路、标志布设的基本要求;

——点位选址、重合利用旧点的基本要求;

——需要联测点的踏勘要求;

——点名及其编号规定;

——选址作业中应收集的资料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2) 埋石

——测量标准、标石材料的选取要求;

——石子、沙、混凝土的比例;

——标石、标志、观测墩的数学精度;

——埋设的标石、标志及附属设施的规格、类型;

——测量标志的外部整饰要求;

——埋设过程中需获取的相应资料(地质、水文、照片等)及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路线图、点之记绘制要求;

——-测量标志保护及其委托保管要求;

——其他有关的要求。

c. 上交和归档成果及其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CH/T 10042005

 

 

d. 有关附录。

F.1.5.2 平面控制测量

a.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

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 规定GPS接受机或其他测量仪器的类型、数量、精度指标以及对仪器校准或检定的要求,规定测量和计算所需要的专业应用软件和其他配置。

2) 规定作业的主要过程、各工序作业方法和精度质量要求:

——确定观测网的精度等级和其他技术指标等;

——规定观测作业各过程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规定观测成果记录的内容和要求;

——外业数据处理的内容和要求:外业成果检查(或检验)、整理、预处理的内容和要求,基线向量解决方案和数据质量检核的要求,必要时需确定平差方案,高程计算方案;

——规定补测与重测要条件和要求;

——其他特殊要求:拟定所需的交通工具、主要物资及其供应方式、通信联络方式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3) 上交和归档成果及其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4) 有关附录。

a. 三角测量和导线测量.

设计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1) 规定测量仪器的类型、数量、精度指标以及对校准或检定的要求,规定测量和计算所需的计算机、软件及其他配置。

2) 规定作业的主要过程、各工序作业方法和精度质量要求:

——说明所确定的锁、网(或导线)的名称、等级、图形、点的密度,已知点的利用和起始控制情况;

——规定觇标类型和高度,标石的类型;

——水平角和导线边的测定方法和限差要求;

——三角点、导线点高程的测量方法,新旧点的联测方案等;

——数据的质量检核、预处理及其他要求;

——其他特殊要求:拟定所需的交通工具、主要物资及其供应方式、通信联络方式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对应措施。

3) 上交和归档成果及其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F.1.5.3 高程控制测量

设计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a. 规定测量仪器的类型、数量、精度指标以及对仪器校准或检定的要求,规定测量和计算所需的专业应用软件及其他配置。

b.规定作业的主要过程、各工序作业方法和精度质量要求:

——规定测站设置基本要求:

——规定观测、联测、检测及跨越障碍的测量方法,观测的时间、气候条件及其他要求等;

——规定观测记录的方法和成果整饰要求;

——说明需要联测的气象站、水文站、验潮站和其他水准点;

——规定外业成果计算、检核的质量要求;

——规定成果重测和取舍要求;

CH/T 10042005

 

——必要时,规定成果的平差计算方法、采用软件和高差改正等技术要求;

——其他特殊要求:拟定所需的交通工具、主要物资及其供应方式、通信联络方式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对应措施。

c.上交和归档成果及其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d. 有关附录。

F.1 5.4 重力测量

设计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a. 规定测量仪器的类型、数量、精度指标以及对仪器校准或检定的要求,规定对重力仪的维护注意事项,规定测量和计算所需的专业应用软件和其他配置,并规定测量仪的运载工具及其要求。

b. 规定作业的主要过程、各工序作业方法和精度质量要求:

——规定重力控制点和加密点的布设和联测方案;

——规定重力点平面坐标和高程的施测方案,说明已知重力点的利用和联测情况;

——规定测量成果检查、取舍、补测和重测的要求和其他相关的技术要求;

——其他特殊要求:拟定所需的交通工具、主要物资及其供应方式、通信联络方式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c. 上交和归档成果及其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d. 有关附录。

F.1.5.5  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设计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a. 规定计算所需的软、硬件配置及其检验和测试要求。

b. 规定数据处理的技术路线或流程。

c. 规定各过程作业要求和精度质量要求,包括:

——说明对已知数据和外业成果资料的统计、分析和评价的要求;

——说明数据预处理和计算的内容和要求,如采用的平面、高程、重力基准和起算数据;确定平差计算的数学模型、计算方法和精度要求,规定程序编制和检验的要求等;

——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内容。

d. 规定数据质量检查的要求。

e. 规定上述成果内容、形式、打印格式和归档要求。

f. 有关附录。

 

F.2 摄影测量和遥感

F.2.1 任务概述

   说明任务来源、测区范围、地理位置、行政隶属、成图比例尺、任务量等基本情况。

F.2.2 测区自然地理概况和已有资料情况。

F.2.2 .1   测区自然地理概况

   G根据需要说明与设计方案或作业有关的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内容可包括测区地形概况、地貌特征、海拔高度、相对高差、地形类别、困难类别和居民地、道路、水系、植被等要素的分布与主要特征,气候、风雨季节及生活条件等情况。

F.2.2.2 已有资料情况

说明地图资料采用的平面和高程基准、比例尺、等高距

测制单位和年代等;说明基础控制资料的平面和高程基准、精度及其点位分布等;说

CH/T 10042005

 

明航摄资料单位、摄区代号、摄影时间、摄影机型号、焦距、像幅、像片比例尺、航高、底片(像片)质量、扫描分辨率等;说明遥感资料数据的时相、分辨率、波段等;说明资料的数量、形式,主要质量情况和评价等。

说明资料利用的可能性和利用方案等。

 

F.2.3 引用文件

  说明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写过程中所引用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技术文件。文件一经引用,便构成专业技术设计书设计内容的一部分。

F.2.4 成果(或产品)规格和主要技术指标

 说明作业或成果的比例尺、平面和高程基准、投影方式、成图方法、图幅基本等高距

数据精度、格式、基本内容以及其他主要技术指标等。

F.2.5 设计方案

F.2.5.1 航空摄影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的要求按GB/ 192942003《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执行。

F.2.5.2  摄影测量

设计方案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a. 软、硬件环境及其要求:

——规定作业所需的测量仪器的类型 、数量、精度指标以及对仪器校准或检定的要求,规定多作业所需的数据处理、存储与传输等设备的要求;

——规定对专业应用软件的要求和其他软、硬件配置方面需特别规定的要求。

b. 规定作业的技术路线或流程。

c. 规定各工序作业要求和质量指标:

1) 控制测量:规定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布设方案及其相关的技术要求等;规定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的施测方法、技术要求、限差规定和精度要求。

2) 调绘:提出室内判绘和实地调绘的方案及其相关的技术要求,提出新增地物、地貌以及云影、阴影地区的补测要求;根据测绘地理景观特征,对居民地、地形要素的特征和主要表示方法提出要求,其内容如下:

——水系:规定测定水位的方法和要求,水网区河流、湖泊、沟渠的取舍原则,对水系附属建筑物的表示方法与要求等;

——居民地与建(构)筑物:按测区居民地与建(构)筑物的分布情况,说明其类型、特征、表示方法和综合取舍的原则;

——交通:描述铁路、公路类型和分布情况,对公路以下的道路,着重规定综合取舍的要求等;

——境界:明确境界表示到哪一级,对国界和其他有争议的境界要提出具体的表示方法和要求等。

——地貌和地质:说明测区内各类地貌的特征,对地貌符号和地质符号表示提出要求;

——植被:说明测区内主要植被的种类、配合表示的要求、地类界综合取舍的要求等;

——其他关于地图要素的技术要求;

——地名调查:规定确定地名的依据和方法、人口稠密和人口稀少地区地名综合取舍要求,对少数民族地区地名应写明译音规则,对地名中的地方字要有统一的注释等;

3)碎部点测量:规定碎部点测量及其相关的技术要求。

CH/T 10042005

 

 

4)影像扫描:规定扫描分辨率、色彩模式、数据格式、数据编辑、扫描质量等主要技、

术要求。

 

5) 空中三角测量:确定加密方案及其要求,内容包括采用的空三系统、平差方法、检测点的选点规则和数量及其精度指标、技术要求和上交成果要求等。

6) 数据采集和编辑:

——规定矢量数据的采集方法和编辑要求,包括数据的分层、编码、属性内容、数据编辑和接边、图幅裁切、图廓整饰等技术、质量要求;

——规定高程模型格网间隔、格网点高程中误差、数据格式等技术、质量要求;

——规定数字正射影像图的分辨率、影像数据纠正、镶嵌、裁切、图廓整饰等技术、质量要求。

7) 规定元数据的制作要求。

8) 对图历薄、文档薄的样式和填写做出规定。

b. 在隐蔽地区、困难地区或特殊情况下测图,或采用新技术、新仪器测图时,需规定具体的作业方法、技术要求、限差规定和必要的精度估算和说明。

c. 质量控制环节和质量检查的主要要求。

d. 成果上交和归档要求。

e. 有关附录。

F.2.5.3 遥感

设计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a. 硬件平台和软件环境。

b. 作业的技术路线和工艺流程。

c. 规定遥感资料获取、控制和处理的技术和质量要求,可包括:

——遥感资料获取:说明获取遥感资料的基本要求,并说明所获取遥感资料的名称、摄影参数、范围、格式、质量情况等;

——控制要求:规定控制点选取的方法、点数及其分布和计算的精度要求等;

——处理要求:规定各工序(包括纠正、融合及其他内容等)的技术要求及影像质量、误差精度要求等,规定遥感图像解译的方法、技术指标和标志(如解译,如形态、影像、色调)及其整饰、注记的方法和技术要求等。

d. 其他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

e. 质量控制环节和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

f. 成果上交和归档要求。

g. 有关附录。

F.3 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

F.3.1 任务概述

  说明任务来源、测区范围、地理位置、行政隶属、成图比例尺、采集内容、任务量等基本情况。

F.3.2  测区自然地理概况和已有资料情况

F.3.2.1  测区自然地理概况

   根据需要说明与设计方案或作业有关的测区自然地理概况,内容可包括测区地理特征、居民地、交通、气候情况和困难类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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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2  已有资料情况

   说明已有资料的施测年代,采用的平面、高程基准,资料的数量、形式,主要质量情况和评价,利用的可能性和利用方案等。

 

F.3.3  引用文件

      说明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写中所引用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技术文件。文件一经引用,便构成专业技术设计书设计内容的一部分。

F.3.4  成果(或产品)规格和主要技术指标

说明作业或成果的比例尺、平面和高程基准、投影方式、成图方法、成图基本等高距、数据精度、格式、基本内容以及其他主要技术指标等。

F.3.5  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a. 规定测量仪器的类型、数量、精度指标以及对仪器校准或检定的要求,规定作业所需的专业应用软件及其他配置。

b. 图艮控制测量:规定各类图根的布设,标志的设置,观测使用的仪器、测量方法和测量限差的要求等。

c. 规定作业方法和技术要求:

——规定野外地形数据采集方法,包括采用全站型速测仪、平板仪、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等;

——规定野外数据采集的内容、要素代码、精度要求;

——规定属性调查的内容和要求:

——数字高程模型(DEM),应规定高程数据采集的要求;

——规定数据记录要求;

——规定数据编辑、接边、处理、检查和成图工具等要求;

——数字高程模型(DEM)和数字地形模型(DEM,还应规定内插DEM和分层设色的要求等。

d. 其他特殊要求:拟定所需的主要物资及交通工具等,指出物资供应、通信联络、业务管理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措施或对作业的建议等;采用新技术、新仪器测图时,需要规定具体的作业方法、技术要求、限差规定和必要时的精度估算和说明。

e. 质量控制环节和质量检查的主要要求。

f. 上交和归档成果及其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g. 有关附录。

F.4 地图制图和印刷

F.4.1 地图制图

F.4.1.1 任务概述

   说明任务来源、制图范围、行政隶属、地图用途、任务量、完成期限、承担单位等基本情况。对于地图集(册),还应重点说明其主要反映的主体内容等。对于电子地图,还应说明软件基本功能及应用目标等。

F.4.1.2 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和已有资料情况

F.4.1.2.1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

     根据需要说明与设计方案或作业有关的作业区自然地理概况,内容可包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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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区地形概况、地貌特征、困难类别和居民地、水系、道路、植被等要素的主要特征。

F.4.1.2.2 已有资料情况

  说明已有资料采用的平面和高程基准、比例尺、等高距、测制单位和年代,资料

的数量、形式,主要质量情况和评价,并列出基本资料、补充资料和参考资料(包括可利用的图表、图片、文献等)以及资料利用的可能性和利用方案等。

  说明作者原图或其他专题资料的形式、质量情况,并对其利用方案加以说明。

F.4.1.3 引用文件

  说明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写中所引用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技术文件。文件一经引用,便构成专业技术设计书设计内容的一部分。

F.4.1.4 成果(或产品)规格和主要技术指标

  说明地图比例尺、投影、分幅、密级、出版形式、坐标系统及高程基准、等高距,地图类别和规格,地图性质、精度以及其他主要技术指标等。

对于地图集(册),还应说明图集的开本及其尺寸、图集(册)的主要结构等主要情况。

对于电子地图,则应说明其主题内容、制图区域、比例尺、用途 、功能、媒体集成程度、数据格式、可视化模型、数据发布方式及可视化模型表现等。

F.4.1.5  设计方案

F.4.1.5.1  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

  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设计方案的主要包括:

a. 说明作业所需的软、硬件配置。

b. 规定作业的技术路线和流程。

c. 规定所需作业过程、方法和技术要求:

1) 地图扫描处理:规定地图扫描分辨率、色彩模式、数据格式、纠正方法、数据编辑的主要内容、色彩处理等作业和质量要求等。

2) 数学基础:规定地图的数学基础及其作业方法和技术要求

3) 数据采集与编辑处理:

——规定地图表示的数据内容、采集方法、要素表示关系的处理原则、数据接边以及数据编辑处理的其他要求等:

——规定地图的图面配置、图廓整饰、图幅裁切等技术、质量要求;

——规定地图各要素符号、注记等的表示要求;

——规定地图数据的色彩表示、输出分分版(或分色)、排版样式、输出材料以及印刷原图的制作要求等;

——对于地图集(册),规定其详细结构、内容安排、排版样式等,并规定各图幅诸内容的选取原则、表示方法、图片、文字的编辑样式,文字的字体、大小等;

——规定对地图或图集印刷、装帧的主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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