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的有关问题
1. 结构材料的防火划分 (燃、难、非)
2. 耐火极限的定义
(从受到火的作用起,到失掉支撑能力或发生穿透性裂缝、或背火一面温度高到220℃时所延续的时间)
3. 耐火等级的划分(多层、高层民用建筑)
多层:一二级,≤9层住宅&≤24m公建,150m,2500㎡; 三级,5层,100m,1200㎡; 四级,2层,60m,600㎡。
高层:一类,公建(医院,高级旅馆,h>50m&A>1000㎡商业、展览、综合楼、电信、财贸金融,h>50m&A>1500㎡商住楼,中央&省广播大楼,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省级邮政楼&防灾调度指挥楼,>100万册图书馆&书库,>50m教学楼、普通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19层住宅; 二类,10~18层住宅,除一类以外的公建。
4. 如何确定一个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5. 建筑构件、建筑配件的耐火极限(P94~98表21-7) 规律:
竖向构件强于水平构件;水平构件强于平面构件。(如一级防火,柱、墙为3.00h;梁为2.00h;楼板为1.50h)
与结构设计“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的要求基本相同。 选用结构材料的规律:
1. 能满足结构要求的,防火基本没问题(240墙耐火极限5.50h);
2. 重型材料优于轻型材料(120砖墙耐火极限2.50h;120轻质混凝土砌块墙耐火极限1.50h);
3. 空心材料优于实心材料(120粘土空心砖墙耐火极限8.00h;120混凝土墙耐火极限2.50h)
4. 非预应力构件优于预应力构件(非预应力圆孔板耐火极限0.9~1.5h;预应力圆孔板耐火极限0.4~0.85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