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读: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和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邢台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邢台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和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邢台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邢台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据了解,《邢台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注重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震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邢台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广大市民朋友可登录“邢台政府网”(http://www.xingtai.gov.cn)和“邢台政府法制网”(http://www.xtfzw.gov.cn)公告栏,查看《邢台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邢台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欢迎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6月30日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