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工程师是指合理的将建筑物的结构承重体系(包括水平承重体系的楼、屋盖等和竖向承重体系的砌体、柱子、剪力墙等)建立和布置起来,以满足房屋的承载力、安全、稳定和使用等方面的职务和工作。结构工程师即取得相应资质,进行结构计算和绘制结构图的人。
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主要负责建筑结构的设计,包括抗震设计,力学分析等等。
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7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办〔1999〕222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通过基础考试的人员,从事结构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满规定年限,方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成绩不实行单科累计管理,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