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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最小化》、核安全法规技术文件《放射性废物处置安全全过程系统分析》的通知
国核安发[2020]51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最小化》(HAD401/11-2020)、《核安全法规技术文件 放射性废物处置安全全过程系统分析》(NNSA-HAJ-0001-2020),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核安全导则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最小化》(HAD401/11-2020)【下载】
2.《核安全法规技术文件 放射性废物处置安全全过程系统分析》(NNSA-HAJ-0001-2020)【下载】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