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面积”哪些地方使用?
占地面积一般情况下在工业建筑中表述的较多,尤其在消防设施设置范围中。
1、《建规》3.5.2注2,两座仓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总占地面积不大于本规范第3.3.2条一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规定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建规》3.8.2,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3、《建规》5.2.4,除高层民用建筑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或办公建筑,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
4、《建规》8.2.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5、《建规》8.3.1,占地面积大于1500㎡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木器厂房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建规》8.3.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不含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的棉花库房),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的火柴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建规》8.4.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的卷烟仓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建规》8.5.2,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仓库应设置排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