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系统设计
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
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接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不应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由可燃气体探测器将报警线号传输至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但其显示应与火灾报警信息有所区别。
探测器的设置
①密度小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顶部。
②探测气体密度大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下部。
③探测气体密度与空气密度相当时,可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中间部位和顶部。
④宜设置在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部位附近,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区域长度不宜大于60m。
控制器的设置
设有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保护区域附近,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